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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酒精炉突然喷火 西安女孩吃火锅被烧伤(图)
    2008-07-25 10:09:22  浏览次数:1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
    女孩左臂被烧伤,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,双方不欢而散

      吃火锅时,小刘被酒精炉里喷出的酒精烧了左臂,医生诊断为二级烧伤。昨晚9时30分,因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,双方不欢而散。

      女孩吃火锅被烧伤

      昨晚7时许,18岁的女孩小刘和朋友到西安市东二环的小唐人火锅店吃火锅。四人要了四个酒精炉,服务员点燃酒精炉,并告知她们,酒精炉里装的是液态酒精,比较危险,若有需要,可叫服务员帮忙。

      服务员刚走,小刘她们往桌上放菜时,一股大火喷了出来,燃烧着的酒精喷到了小刘左臂上。小刘疼得哭叫起来,赶紧跑到卫生间用冷水冲洗。这时,服务员跑了过来,为小刘送来了店里备用的烧伤药。店方负责人说,备有烧伤药是因为服务员点火时,有可能烧伤手指。敷药后,小刘到医院就诊。医生诊断为二级烧伤,烧伤面积达2%。要恢复需要十余天,会不会留下疤痕还不好说。

      店方:酒精炉不能随意碰

      做了包扎后,小刘等人返回该火锅店,要求店方做出相应赔偿。小刘的其他几个朋友也赶到了,他们一直等到晚9时30分。

      据该店值班领导苏莉萍说,服务员此前提醒过她们,酒精炉不能随意碰的。

      “酒精炉是摆放在桌上的,又不是固定的,谁也不敢保证一定碰不到。”小刘对于店方的说法并不认可。“我一个女孩子,胳膊烧伤了,而且还可能会留疤。”小刘要求店方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,包括以后胳膊去疤的相关费用。但苏莉萍表示,店方只答应考虑目前的医药费,至于是否留疤,店方不予承担此项费用。

      陕西知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欣认为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规定,经营方有义务保障顾客在店内消费时的人身安全。小刘被火锅店内的设施烧伤,店方应承担责任。关键在于小刘当时是否挪动了酒精炉,若挪动的话,小刘也应承担适当责任,但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。至于日后去疤的费用,也应算是医疗费用的一部分,应由双方按照责任大小来承担。(记者杨小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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